关于处罚东莞市杜军贸易有限公司的公告
东莞市杜军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企业”)近期交易多宗边角料项目,竞得后不按约定支付货款及提取货。经东莞市加工贸易废料网上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为“交易平台”)查实,并确认买方公司属于不良交易行为,其不良交易行为已经达两次。
根据《东莞市加工贸易废料网上交易诚信管理规则》:买受方企业年度累计不良交易行为达2次以上(含2次)的,暂停其交易资格3个月。网上交易年度累计不良行为达2次的,该年度保证金比例提高至两倍。
现交易平台决定对东莞市杜军贸易有限公司暂停其交易资格3个月(2017年7月12日至10月11日),并按规定提高交易保证金比例。
特此通告。
东莞市加工贸易废料网上交易平台
201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