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违约风险警示

尊敬的加贸企业:

近期屡屡出现买方企业哄抬价格以高价竞得项目后,并在没有交定金的前提下诱骗加贸企业签定交易合同并催促加贸企业上传交易合同至交易平台,待平台按流程出具鉴证报告并退回双方竞价保证金后,买方企业提出废料标的有问题等种种理由而不履行缴纳交易成交款和提取标的等违规违约的不良交易行为。平台建议加贸企业在拍卖成交后,与买方企业签定合同时,必须先收取货款或部分定金,这样能有效避免买方企业签定合同后违约的现象发生,进而避免因合同纠纷影响交易进度和合同核销。

加贸企业可在申请发布公告页面中“货款结算期限及其他约定”栏明确:“买方企业在签订合同时须支付合同金额XXX%定金(或全部货款),余额须在XXX天内支付,否则以买方违约处理。”

不良交易行为举报电话:22622508(庄生)。加贸企业应根据交易情况提供书面说明。

平台将对违约买方企业作划扣保证金、增加交易手续费(成交价4%)、提高拍卖保证金、暂停或取消买方企业交易资格等处罚。

 

        东莞市加工贸易废料网上交易平台

           2016年8月25日